临泽: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乡镇纪委案件质量
来源:临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5-12 10:29:50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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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证调取不规范,询问笔录使用不当,行为性质认定不准,处分依据的法规条款适用不正确。”近日,临泽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核一起乡镇纪委自办案件时一针见血地指出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临泽县纪委监委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聚焦乡镇案件审理质效问题症结,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破解和提升路径,通过学习培训、业务指导、室组地协作、案件评查等措施,着力提升基层纪委案件质量水平。
一是学习培训提能力。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围绕案件审理实务、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日常监督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同时要求纪检干部将自我学习融入到日常办案过程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业务本领,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针对换届后,新任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薄弱问题,分批选派乡镇纪检专干到县纪委监委相关业务室跟班学习,通过以老带新、面对面传授、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强化实战练兵,迅速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
二是业务指导促规范。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要求和保障案件质量、统筹执纪平衡原则,加强业务指导,严格对乡镇纪委报送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审理前,设置形式审核环节,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补充完善,把好案件入口;审理中,组成2人以上的审核组,按照“二十四字”标准,全面审核乡镇纪委报送的案卷材料,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重新审查,严格案件审核;审理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反馈评查结果,督促整改相关问题,做好案件处理的后续跟踪检查,以保证案件质量。
三是“室组地”协作创机制。将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与全县未设立审理部门的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纪检监察工委、7个镇纪委监察室划片分成六个案件审理小组,镇纪委自办的案件进入案件审理阶段时启动联动审理程序,由镇纪委提出“室组地”联动审理申请,报委机关联系室、案件审理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开展联动审理,审理内容、审理程序、审理方式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审理工作要求及规范,联动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采用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确保联动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案件评查保质量。对2021年省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同时,以整改促提高,要求各镇纪委对2021年5月以来查办案件围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手否合规,执行是否到位,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自查自评,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案件质量精益求精。
“乡镇纪委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多是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办理质量反映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执法水平,也关系到能否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我们要树牢质量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让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经得起检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倪 静 张国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