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着力打造高质量巡察干部队伍
来源:临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4-26 18:34:27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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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调整充实巡察‘组长库’‘人才库’,建立巡察组长常驻制度,组建相对固定的巡察队伍,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落实“后评估”制度,加强巡察队伍管理,保障与巡察任务相匹配的监督力量。”年初,临泽县第十六届纪委二次全会对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年来,临泽县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着力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调整更新巡察骨干队伍,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强化业务学习和巡察实战,打造了一支业务精熟、纪律严明的巡察铁军,为高质量完成好巡察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动态调整加强“两库”建设
围绕“选、育、管、用”四个环节,从调研员、纪检监察干部、组织系统干部和新提拔年轻干部中选用巡察组长和副组长,从后备干部中选用优秀年轻干部,从审计、财政等领域选用专业技术干部,建立了由52名领导干部组成的巡察“组长库”和83名巡察干部组成的巡察“人才库”。严格动态管理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根据工作情况和人事变动及时更新巡察人才库。每两年对因岗位变动、身体原因、单位工作任务繁重等不适合继续从事巡察工作的及时调整出库;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巡察人员及时调整出库并依纪依法追责,确保巡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同时,加大巡察干部交流力度,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保持巡察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完善机制保障监督力量
建立巡察组长常驻制度,组建相对固定的巡察队伍。每轮巡察组长、副组长均由县委书记“点将”,从调研员和有主要领导岗位经历的干部中,挑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觉悟高,能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等综合能力的领导干部担任常驻巡察组长,着力解决巡察经验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健全完善组长负责相关制度,要求巡察组组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率先垂范,对本组巡察干部的调配、教育、管理、使用等方面负责,明确新老搭配、以老带新,组建相对固定的巡察队伍。坚持根据每轮巡察对象特点和巡察需要,明确标准、严格准入,以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优、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底好为标准,科学合理配备巡察人员,不断提升巡察组工作战斗力。十五届县委九轮巡察共抽调组长、副组长82人次,工作人员216人次组建巡察组41个开展巡察工作,切实保障巡察监督力量。
严守规矩主动担当作为
“巡察干部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对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安排要求、群众期待以及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这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人员的要求。
“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巡察授权的范围、权限、方式开展监督,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依规依纪履行巡察职责,以自身的模范行动诠释巡察干部的身份。”在十五届县委第九轮现场巡察结束时,参加巡察的同志们积极交流心得体会,表示在日后工作和学习中要更加反躬自省,主动担当作为,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县委巡察组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加强对巡察组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管,切实提高巡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倒逼巡察组成员主动担当作为,优质高效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严格监管锻造巡察铁军
每轮巡察开始,在巡察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的基础上,坚持组织巡察干部观看《蜕变的灵魂》《巡视利剑》等专题教育片,不断强化巡察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两不”、《巡察人员十不准》《对村巡察工作人员“8条纪律”》,严格落实纪律作风后评估制度,每轮巡察结束均开展纪律作风后评估,全面了解巡察组执行纪律作风情况,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积极探索有效的考核评价方式,制定巡察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坚持落实组长评价、组内互评、巡察办综合评价、被巡察单位巡后反馈测评等四项措施,形成的抽调人员工作鉴定以文件反馈原单位和县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巡察组及巡察干部评价、晋升、交流、奖惩的重要依据,调动激发巡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强化内部监督,对巡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对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惩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确保了巡察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供稿:何天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