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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镇:“清单式”履职 助推村监委会作用发挥

来源:临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1-14 11:04:18    浏览:0 分享

为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不明、思路不清、不会监督的现状,进一步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板桥镇积极探索村务监督委员会清单式履职模式,为村务监督找准“小切口”,指出“大方向”,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基层反腐网络中的“监督哨”作用。

建立“履职清单”,细化监督明职责。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六项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内容进行“清单式”、“条目式”分解,并逐一明确具体监督方式,提高监督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村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村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监督工作,代表村民利益,符合村民意愿。

建立“实绩清单”,日常监督强实效。根据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事项、县镇年度监督重点工作部署和各村阶段性工作重点,村务监督委员会对监督事项通过列席村两委会、现场督促检查、财务收支审核、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及时建立村务管理执行情况督查工作台账,每月30日前汇总填写月监督工作实绩清单,属于工作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将清单反馈至村两委及时跟踪整改,并报镇纪委备案。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上报镇纪委,按相关程序予以处理。

建立“月评清单”,总结分析找差距。镇纪委每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整体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并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月例会上反馈月工作评价清单,由各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根据月评清单查漏补缺,推进次月工作开展,同时镇纪委将月工作评价清单纳入年底考核内容。

建立“民议清单”,群众考评促履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走访联系制度,每季度走访党代表、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及群众代表20人以上,通过发放民意调查表、专项问题走访、信访积案了解等形式,听取群众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每季度末30日前填写民意季度走访清单,汇总分析问题并上报镇纪委。结合村干部半年和年终评议工作,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开展年度评议,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民意走访和年度评议结果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报酬的依据。(宋乾胤)